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警察局電話遭冒用,來電顯示有詐!

  • 發布日期:97-12-23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過去的詐騙手法是歹徒隨機撥打電話,進行「亂槍打鳥」式的詐騙,但隨著民眾警戒心提高,舊式手法不易得逞,因此近一年來的詐騙手法,歹徒必定會先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待卸除心防再行騙,而這些取得信任的手段包括-透過不法管道取得個人資料,例如透過購物平台取得消費者的購物資料,再撥電話與消費者核對資料,由於購買細節資料都正確無誤,讓人誤以為真的是購物平台來電。
另一取得信任的手法就是「竄改來電顯示」,歹徒利用國際電話層層轉接,將真正的來電號碼覆蓋,取而代之卻是警察局、銀行、郵局或其他公務機關的電話號碼,當事人若未經過冷靜查證,會因誤信而匯款被騙。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自97年8-9月間,因為該局總機電話號碼「03-3327106」,遭歹徒冒用並謊稱刑警辦案,要民眾配合電話指示到銀行匯款,或將存款領出交給冒充書記官的歹徒保管,接到電話向警局詢問的民眾每日近百人,甚至每日有20多人親自到警察局請求調查,花蓮一名郭小姐,日前接到某銀行通知其帳戶有異常提領情形,隨後又有一名自稱是桃園縣警局的張警官來電,但因他堅持一定要親自到案說明,歹徒騙不下去了,只好把警察局地址及電話告訴他,次日她焦慮的坐了4小時的火車趕到警察局,才發現是歹徒所設的騙局,好險當初堅持一定要當面向警方說明,雖然被惡整一場,但所幸並未依歹徒指示前往匯款,避免金錢上的損失。
歹徒在假冒檢察官或警察辦案的詐騙手法中,利用民眾對公務機關的信任心理、對存款遭盜領的不安心理、涉嫌詐欺洗錢的恐懼心理,佐以話劇般的角色扮演(不同歹徒扮演銀行人員、警察、檢察官等角色),結合已取得的個人資料核對、來電顯示,讓接到電話的民眾更加相信其真實性,因此警方呼籲,民眾在接到此類電話時,務必要保持冷靜,並可在家中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電話查證,並將此訊息告知親友,以增進並提高防詐騙之共識與警覺。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