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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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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公務機關詐騙

  • 發布日期:97-12-23
  • 發布單位:板橋分局

有一對老夫妻突然接獲一位自稱是某地檢署檢察官電話,告知老先生其妻有一件偽造文書案件遭通緝且帳戶內有一不詳資金匯入,要請該老先生核對年籍資料是否錯誤;於是該老先生在情急之下便將二人年籍資料如實告知(在核對年籍時歹徒同時用電腦打字)。殊不知該歹徒得知年籍資料後,佯稱其妻年籍資料與通緝書一樣,要這位老先生立即到最近的超商接收傳票傳真,這位老人到達超商後歹徒即打電話詢問超商傳真電話,告知後果然立即收到與其妻年籍相同之傳票。這時歹徒即告知此事不可告訴家人,否則將立即發監執行及查扣銀行帳戶。

同時告訴該對夫妻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將銀行帳戶內存款立即領出來交地檢署監管科保管,待事情解決後再行返還。二人在心急之下立即前往銀行將100萬存款領出後等待檢察官(歹徒)電話。果然返家不久即接到假冒檢察官之電話;說為避免現金在來地檢署途中被搶;將立即派書記官到家裡取款並開立00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以取信被害人。

30分鐘後,這位書記官出現在門口,進入後即說:這些錢為避免被歹徒冒領,必須先存入地檢署帳戶以策安全;等3天後調查清楚立即返還,而且不可告訴任何人包括家人在內,否則將無法處理,其妻將立即發監執行。讓被害人心理產生畏懼,以致不敢告訴別人。直至3天後未見地檢署通知將錢領回,前往地檢署查證才知遭詐騙。

預防之道

這個故事及這類型詐騙案件金額龐大,為近年來被害人被詐騙金額排行前幾名。為預防遭受電話語音通知、假冒司法機關傳票、行政執行命令等造成被害人誤信受騙,在接獲不明電話後應有下列查證方法:

  1. 不管歹徒假藉任何名目行騙,切勿依指示電話查證,有疑問請撥打104查詢門號再逐一求證真偽。
  2. 未顯示來電電話可能為歹徒詐騙電話、顯示市內電話可能為固網電話代表號,可能來自國際路由。
  3. 小心歹徒篡改來話為公家機關或銀行總機。
  4. ATM不具有修改金融卡內碼、取消定期扣款設定及辨識身份功能,且只能轉出無法轉入現金。
  5. 小心資料外洩,帳戶保存均為歹徒施以詐騙常用藉口。
  6. 有任何疑問請先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資料來源:板橋分局 偵查隊 廖朝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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