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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司法機關官員,以民眾涉案為由,要求民眾將存款領出辦理安全監管帳戶案

  • 發布日期:99-05-21
  • 發布單位:金山分局

一名居住金山鄉之68歲老翁,在98年12月20日,在家中接獲自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官員來電告知:其帳戶有涉及案件要準備凍結,請該名 老翁至7-11超商接收傳真公文後,再至金融機構將存款全數提出,交給稍後趕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免存款遭凍結..等語,該老翁接聽 電話後,隨即至金山鄉7-11接收到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真公文,並依歹徒之電話指示,至金山郵局將存款新臺幣218萬元領出,並在金山郵局 旁將其存款全數交付假冒「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的詐騙集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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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常利用高齡者的 善良,假冒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名義,以涉案為由,要求領出存款後,交付給詐騙集團成員辦理監管帳戶,以致於受騙遭受財產損失,因此,民眾如接獲此類電話, 請記得反詐騙三步驟:

  1. 冷靜
  2. 查證
  3. 撥打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確保自身權益,減少遭詐騙機會。

撰稿單位:金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