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屋真詐騙案]
歹徒於報紙刊登徵業務員廣告,以每日酬勞1200元募得一名詐騙共犯,專門抄寫路邊招租廣告地址,再依據抄寫地址前往租屋處蒐集房東、房租及看屋方式等相關資訊,選擇房東將鑰匙交付大樓管理員保管及受理看屋之待租屋,以比租金行情低之房價於報紙刊登「房屋出租」廣告,吸引欲租屋者洽詢,待租屋事宜談妥後,歹徒謊稱自己有事不便當面簽約,再派人至租屋者家中簽約,同時索取1萬元押金,最後租屋者前往租屋處要求領取鑰匙時,才由大樓管理員告知鑰匙以由真正房東收回,這才發現原來與其接洽者實為詐騙歹徒。 |